统计分析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木材产业发展的思考

2020-08-18  949  木材安全国家创新联盟

01、为什么要提出双循环?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处于中低速增长状态。2009—2018年世界经济平均增速为3.41%,比2000—2007年的4.48%低1.07%,也低于危机前30年世界经济平均增长速度。在这种状态下,增长重心转变集中表现为“二八易位”,即在危机前,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约贡献世界经济增长的80%和20%;在危机后,这一比例转变为19%和81%。其中,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领头羊,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在30%以上,贡献率大大超过美国。在世界经济出现大变革、大调整的时期,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民粹主义倾向,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沉渣泛起,经济逆全球化趋势开始显现,2016年英国脱欧以及2018年美国发起贸易战则是对逆全球化的进一步助推。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大爆发,对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造成了巨大冲击,对已经涌现的逆经济全球化无疑是雪上加霜。很多学者甚至认为新冠疫情可能是压垮经济全球化的最后一根稻草,经济全球化终结论等负面论断甚嚣尘上。在此背景下,人们普遍产生了对世界经济前景的悲观情绪。2020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预测,2020年全球经济将萎缩4.9%,较上一次预测下调了1.9%。

面对世界经济的新变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在继续做好自身防疫及与世界共同抗疫的情况下,如何迅速调整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引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并推动形成新型经济全球化,成为摆在中国经济增长乃至世界经济增长面前的重要任务。基于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2020年5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0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界委员联组会时还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主要强调,要依托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立足于扩大内需,维护国内的产业链安全与供应链安全;同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全球化,形成国内循环、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的全球大循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适应我国比较优势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适应国际环境复杂深刻变化的迫切要求,是当前和未来较长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势必会对未来各行各业形成重大影响,针对不同行业的主要特征和现存问题,双循环理念的具体实践也将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

02、中国木材产业发展处于什么循环?

新中国成立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生产木材是林业的主要任务,天然林资源是木材供给的主要来源,国内木材市场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或者可以说是主要处于国内循环状态。1998年,面临生态环境的压力,着眼于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国家果断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了快速弥补由于天保工程实施所导致的国内木材供需缺口,国家开始发挥木材进口的作用。1999年开始,国家取消了原木、锯材进口关税,自此之后,开启了木材进口贸易自由化进程。2001年,经过15年的复关入世努力,中国成功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依托自身劳动力比较优势,借助于全球化红利,利用丰裕的国际木材资源,中国木材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迅速成为世界木材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木家具、胶合板、木地板等主要产品均为世界生产和出口第一大国。从这个角度判断,进入21世纪后,中国木材产业已经开始由国内循环为主转向国际循环为主。尽管后来中央也提出了“出口转内销”、“建材下乡”等打通木材产品国内循环的政策措施,但还是未能扭转以国际循环为主的发展轨迹。

纵观已形成的全球木材贸易格局,中国木材产业只是被动融入了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占据附加值最低的生产加工环节,“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特征明显。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中国木材产业逐渐呈现出规模化经营程度低、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集聚水平差、市场控制能力弱等产业发展弊端,长此以往,将面临严重的木材产业安全问题(程宝栋,2006)。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国木材产业发展的脆弱性就充分显现。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统计,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内四大人造板生产基地中,临沂地区有40%的企业关停、江苏有30%的企业关停、浙江南浔有43%的企业关停、河北文安有45%的企业关停;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中小家具厂、地板厂等木制品也有30%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实际上,由全球金融危机所引致的企业间的优胜劣汰,是实现木材产业规模化经营、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良好契机。然而,国家四万亿财政刺激方案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木材产业所应该发生的组织变革,从而导致木材产业继续被锁定在产业价值链的低层次连续状态。同时,由于存在对欧美发达国家市场较强的出口依赖性,中国木材进口来源也会由于市场端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自2008年以来,美国、欧盟等市场先后实施《雷斯法案》、《欧盟木材法案》等木材合法性法案。这些法案名义上打击国际非法采伐木材和相关贸易,实际上是向世界各国出口其所谓的“合法的、可持续性”木材。作为处于全球价值链生产加工环节的中国木材产业,在市场端法案的约束下,其木材进口来源国自然实现了由俄罗斯、加蓬等发展中国家向新西兰、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偏转。

如果说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中国木材产业主要处在“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国际循环中,尚能够实现产业发展的比较利益。但随着危机后竞争环境及要素条件的变化,这种国际循环面临着空前的挑战。一方面,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消失,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的木材产品开始抢占中国的传统市场,而且随着发达国家市场的不断萎缩,这种竞争性就更加明显。与此同时,欧美发达国家利用其森林资源、市场、资本、管理和科技方面的竞争优势,在高端产品领域继续占据着制高点。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的全球大爆发,全球木材产业链、供应链面临着松动、分离的严峻形势,未来也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撕裂或脱钩的风险。在以上三重压力叠加作用下,尽快实现中国木材产业转型升级尤为紧迫和必要。面对国际循环的掣肘因素,习总书记所提出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必定会成为中国木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破局之路。

03、中国木材产业如何实现双循环?

双循环发展格局首先强调要依托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而要实现国内大循环必须要立足于挖掘内需潜力,充分利用内需优势。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教授的新经济地理理论所揭示的“国内市场效应”原理表明,在一个存在垄断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的世界中,那些拥有相对较大的国内市场需求的国家将成为净出口国。对中国木材产业来讲,其长期发展主要依靠外需驱动,母国市场效应没有得到发挥(程宝栋,2013)。要实现木材产业国内大循环,必须要摆脱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的约束,以内需市场为根基,降低对出口市场的依赖,而鼓励并扩大木材及其制品的利用和消费就成为扩大内需市场的关键。在鼓励和促进木材消费上,发达国家有着非常好的实践和做法。如德国政府颁布了《木材宪章》,宪章的措施包括提高对本国木材的需求,加强对木材与木制品的宣传;应用森林持续经营生产的木材,改善木材与木制品的形象;改进林业与木材业的协作等。日本积极宣传和鼓励住宅建筑、学校等公共设施及加工制造业使用木材。在中国,很长时间内,其实存在着抑制木材消费的政策倾向。比如,曾经实施的“以钢代木”、“以塑代木”,现在仍然实施的实木地板消费税政策等。当前,中国国民经济正在推行绿色发展,而绿色发展必须倡导绿色材料革命。“以木代塑”、“以木代钢”,应该成为未来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一个基本方向。另外,随着人民对生活品质的强调,人类只有与木材相融合才能实现真正的“休”养与健康。因此,无论是以满足人类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还是基于国民经济绿色转型的内在需要,国内木材需求均将呈现出不可逆转的刚性增长态势,木材产业的内需市场潜力巨大。未来,中国应该大力宣传木文化,通过制定木材需求政策,鼓励和促进木材及制品消费,为中国木材产业国内大循环的实现构建坚实的市场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在促进木材消费上,木结构建筑的推广和应用是很大的潜力所在。

形成国内大循环,还要切实维护好国内的产业链安全与供应链安全。现代产业经济学表明,产业集群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特别是在近期的疫情冲击下,全球产业链的纵向分工将趋于缩短,横向分工上将趋于区域化集聚。产业集群有两种不同的发展道路,即创新型集群和低成本型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产业链相关联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在特定区域聚集,通过分工合作和协同创新,形成具有跨行业跨区域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组织形态。低成本型集群则以低价格材料和较低的劳动力价格为基础。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木材产业已经形成了若干不同类型的产业集群,如江苏横林的木地板、山东临沂的胶合板、广东大岭山的家具等。但已有的产业集群主要还属于低成本型集群,主要表现为集群内产业链条短、竞争强于合作、创新氛围不足等,这主要由中国木材产业被动嵌入全球价值链低端环节所致。因此,要实现中国木材产业链安全与供应链安全,摆脱既有全球价值链的约束,需将木材产业集群由低成本型集群转向创新型集群。同时,要注意产业集群与国内市场需求的有机联系,要充分利用地理临近效应,将本土消费者的现实消费需求和潜在消费需求作为产业集群创新的主要依据。鉴于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未来评选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时,建议将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考核范围。

对于木材产业来讲,要实现国内大循环,还需要考虑木材来源问题。由于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稀缺型国家,很多官员和学者倡导保护国内森林资源,主张通过进口木材满足国内木材需求。事实上,这种做法违反了林业的内在规律,也没有深刻理解习总书记的两山理论。“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是林业现代化的根本标志,部分发达国家的林业发展实践也表明,通过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及低影响采伐方式,完全可以做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林业发展应该兼顾生态安全与木材安全。生态安全是林业的“绿水青山”,木材安全是林业的“金山银山”。基于此,未来就需要对木材安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即通过国内高效的森林经营,立足于国内木材供给为主,以利用国际木材为辅,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木材数量及质量需要。因此,依据新的木材安全观,未来要实现木材产业国内大循环,从中长期来看,木材供给还须逐渐调整为依靠国内为主。与农业不同,林业经营周期长,它的资源配置的调整不太容易,林业资源配置和林业政策制定,都要有很好的预见性。为了增强国内中长期木材供给能力,要有针对性地推行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调动林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木材生产的配置。

当然,要更好地形成中国木材产业国内大循环,也绝不能摆脱国际大循环,必须借助国际大循环,进而带动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大循环。从参与国际大循环来看,短期内木材供给还不得不依赖国际市场供给,中长期也得适度利用国际木材。从延伸木材产业链、提升木材产业价值链角度来看,短期内还得从欧美日等木材产业发达国家引资、引技、引智,实现中国木材产业的凤凰涅槃,实现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攀升。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来考虑,还应继续鼓励和扩大从欧美发达国家进口优质木家具、纸及纸板等产品,同时也可以形成对国内同类产业的有效竞争。另外,从出口方面来看,随着后疫情时代发达国家市场的进一步萎缩,中国木材产业出口市场应逐渐由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沿线国家是未来中国木材产业出口的重点区域。中国应利用与“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的梯度差异,主导与“一带一路”国家进行木材产业价值链重构,进而推动新型全球木材产业价值链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