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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森林法聚焦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内容来源:木材圈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773
新修订的森林法自7月1日起施行。该法充分体现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同时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力求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新森林法的一大亮点,是将植树节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明确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城乡居民的造林绿化责任。

新森林法加大了对天然林、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完善了森林火灾科学预防、扑救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针对现实中一些企业、单位采挖移植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

新森林法确立了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对于商品林,则明确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约化经营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